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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共筑钢铁长城|我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团课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表述,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我院于4月12日在鲲鹏教学楼第十七教室和第十阶梯教室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团课。此次团课分别由22级化学一班岳喆和22级环境工程杨雅雯主持。


一关于国家安全教育日
1.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及宣传的效果。
二什么是国家安全
1.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

三了解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
1.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2.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四维护国家安全从每个人做起
公民和组织的十项义务是什么?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资助或者协助。
8.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9.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0.企业事业组织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此次团课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国家安全意识与法治观念,营造出国家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同学们纷纷表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作为新时代青年,维护国家安全应是你我共同的责任!